02 5 月 2025
上一篇文章的续篇
破产法
防止宣布破产的措施
清偿金融债务
非交易商债务人可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清偿其财务债务,而无需对任何人提起诉讼。法院最迟应在申请提交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对该申请做出裁决,无需公告或申辩。
法院决定接受债务人清偿债务的申请后,债权人有权停止对债务人资金的执行申请,或停止申请启动债务人破产和资金清算程序。
这种中止执行应持续到债务人财务义务的清偿最终完成为止,法院应在关于启动财务 义务清偿程序的裁决中指定一名或多名专家协助债务人清偿其财务义务。
专家在核实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并与债权人会晤后,应制定一项清偿债务的计划,该计 划应经债务不少于三分之二的债权人的多数表决通过。
法院做出裁决,批准满足条件的计划,该裁决对所有债权人具有约束力。
但是,如果法院决定驳回该计划,则应立即裁定启动破产程序并清算债务人的财产。
启动破产程序和清算控股公司
如果债务人因未能清偿债务而延迟偿还到期债务连续超过六十五个工作日,债务人应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启动破产和清算程序。
如果法院决定启动债务人的破产和财产清算程序,则应指定一名受托人执行该程序。受托人应要求债权人在收到传票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提供其债权,然后受托人应对债权人的债权进行最后审查,编制债务人财务状况报告并将报告提交法院。
如果法院下达了启动破产和清算程序的裁决,受托人将对债务人的所有财产进行清算, 但债务人可以保留的财产除外(即退休金、向其提供的社会福利、债务人满足其自身需要 和供养家属所需的必要资金)。
受托人的任务包括破产程序、清算所持资产、提交或跟进任何案件、对债务人提起法律或司法程序,其中法院关于启动破产程序和清算所持资产的裁决要求中止对债务人资金的所有司法执行程序。
总结
以上述内容为基础、
显而易见,阿联酋已经制定并确立了弹性立法,允许在履行债务方面遇到财务困难的债务人,在专家与债权人进行和解程序或清偿其财务债务时,防止宣布其破产或无力偿债。
然而,如果无法达成和解或解决,债务人别无选择,只能宣布破产或无力偿债,同时提供巨额担保,使债务人免受法律起诉。





